假设第二套自住房屋出租 征收租金所得税

根据1961年的《所得税法》,只有一套房屋可以视为自住房产,另一套房屋可以视为出租房屋。我在钦奈用银行贷款买了一套在建公寓,2015年5月注册。公寓是2017年12月入住的,我父母住在那里。我已经搬到班加罗尔,在那里我买了另一套公寓,我和我的妻子住在那里。我在钦奈的公寓是免费出租的吗?

据我们了解,您在钦奈和班加罗尔拥有的公寓是自住的。根据1961年的《所得税法》,只有一套房屋可以视为自住房产,另一套房屋可以视为出租房屋。选择哪种房产作为自己的房子,由你自己决定。

对于您正在考虑的房子,纳税义务的计算方法是将市政价值或市场租金中的较高者作为每年的可出租价值,然后扣除房产税,并扣除标准租金价值和银行贷款支付的30%利息的每年可出租价值。此外,对假设的出租财产将完全允许扣除利息,对自住财产权利的扣除限于2万卢比。此外,一个财政年度内可以索赔的房地产总损失限于2万卢比。

必须指出的是,这些规定仅适用于2018-19财年。2017-18财年,由于你只拥有一套房产,所以不应该在“财产性收入”项下征税,因为一套房子会被视为业主自住。

*我投资股票共同基金已经10年了。我将在明年年底退休。我想每个季度卖掉我的共同基金单位,用这些钱来满足我的日常需求。我如何计算长期资本收益?-Shailesh Kumar Sharma出售超过100,000卢比的长期股权共同基金的资本收益应在2018年4月1日或之后按10%的销售税率征税,没有任何指数化收益。2018年1月31日前购买的资本利得,以销售对价扣除购买成本计算。购置成本计算如下:

应该高于以下:实际取得成本;2018年1月31日公允市值减少;收到的实际销售价格。另外,单位销售要以先进先出(FIFO)为基础,即把第一个购买的单位视为第一个销售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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