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买断式回购:灵活融资,降低风险
债券买断式回购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通过正回购方出售债券现券的方式,向逆回购方融入资金。与封闭式回购相比,其最大的特点在于债券归属权的改变,形成了一次卖出和一次赎回的两次现券交易组合。
参与买断式回购的交易者可以在不同的回购券种上多次进行回购操作,以应对资金紧张的风险。例如,投资者在首次选择90天的交易品种进行逆回购后,若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债券正回购,将手中的债券在60天内的任何品种上卖出以回笼资金。
此业务办理对象广泛,所有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均可参与。这些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外资银行、财务公司、农信社、城信社、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
在管理规定方面,买断式回购有如下要求:最长期限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可根据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再者,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买断式回购具有多项特点:一是实行实券过户制度,交易完成后融资方的国债将过户至融券方账户;二是履约金保证制度,参与者需交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方可解冻;三是引入不履约申报制度,任何一方无法按期履约均可主动申报;四是实行有限责任交收制度,一方违约后履约金归守约方,双方交收责任解除。
在功能上,买断式回购不仅具备融资和融券功能,满足持券方的融资需求或为其提供做多机制。它还具备远期价格发现功能,通过买断式回购揭示的远期价格,投资者可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以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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