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与商品房的区别
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与商品房的区别
一、天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购买对象:申请者必须是本市中心城区的非农业户籍,同时家庭年收入需低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的2倍。
住房条件:对于拆迁房屋的申请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需低于25万元,并且在他处无住房。此外,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需小于48平方米。
二、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购买难度:购买商品房相对容易,而购买经济适用房则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必须是常住城镇的中低收入家庭,名下没有任何房产。
产权限制: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划拨的,因此购买者只能拿到房产证,而无法拿到土地证。若想进行转让买卖,必须在购买时间达到五年后才能进行出让。而商品房的购买者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土地性质与优惠政策:商品房是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而经济适用房是由政府划拨得到的土地,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相比之下,商品房一般没有这些优惠政策。
房屋面积与结构: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有一定的标准,房屋的面积及结构都有一定规定和限制。而商品房更注重利益最大化,因此在房屋面积和结构方面没有具体规定,由开发商自行决定。
价格差异:经济适用房是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而修建的保障性住房,价格相对较低。而商品房则由开发企业建设,价格由企业决定,为了赚取利益,其价格通常比经济适用房高很多。
天津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包括户籍、收入、住房条件等方面的限制,购买者必须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申请购买。同时,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在购买难度、产权限制、土地性质、房屋面积与结构以及价格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在选择购房时,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及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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