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2021年9月1日新政策解读:免征范围扩大,影响深远
新契税规定及其对房地产的影响
一、契税缴纳行为的新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接受权属的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契税。这是根据最新契税法规的规定。
二、契税缴纳发生时间的新规定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这一规定明确了契税的缴纳时间,有助于规范契税的收缴。
三、契税免征范围增加的新规定
2021年的新契税规定扩大了免征范围,夫妻过户和子女继承房产都免征契税。同时,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也免征契税。这一新规定体现了国家对于家庭财产转移的支持。
四、新房契税的定义及影响
新房契税是针对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的买卖、赠与和交换等。新房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必须缴纳的税收,税率通常为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3%(不同地区的税率可能有所不同)。这个税收是国家收取的,无论是购买商品房还是存量房都需要缴纳。购买新房的契税税率为购房总价的3%~5%,普通商品住宅可以享受减半优惠,即1.5%~2.5%。对于购买二手房,如果房屋被认定为非普通住宅,契税税率需要加倍。另外,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和土地权属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新房契税。这一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新的契税规定更有利于实施和维权,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也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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