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物业费缴费需知:正确索取与理解发票的重要性
在深圳购买房产并缴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有义务开具发票。由于物业公司可能涉及多个小区,因此他们可能无法在每个小区都设置税控开票系统,导致发票的交付可能会延期。尽管如此,这是可以理解的。
重要的是要明白,发票是一种合法的凭据,只有取得发票,业主才可以将其用于财务记录或报账。关于收据能否入账的问题,这取决于收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如果物业公司使用自制收据进行对外业务,这可能存在逃避税费的嫌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都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因此,当业主支付物业费时,他们应该向物业公司索取发票。
如果业主向物业公司索取发票但未成功,他们可以凭借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向地方税务局的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具体定价形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如果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那么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与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收费标准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管理企业应实行明码标价,这一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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