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基准转换业务详解:含义、影响与选择
定价基准转换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或者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只能进行一次,完成后不能再进行转换。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无需转换。原则上,定价基准转换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以前,房贷合同上可能会标注“基准利率上浮10%”或“基准利率下浮10%”,即俗称的利率上浮1.1倍或打9折。假设利率按基准打9折,执行利率为4.9%×0.9=4.41%。现在,可以选择以LPR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遵循LPR的浮动进行还款,还款金额会相应变化;或者选择固定利率贷款,无论LPR如何变化,利率保持不变,每月还款金额也不会改变。
个人住房贷款是以贷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根据人民银行公告中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因此,即使在今年(3-8月)选择了转LPR定价浮动贷款利率,今年的实际贷款利率也不会改变,只是以LPR为基础的加点点差可能为正也可能为负,根据客户此前的实际贷款利率而异。这个加点一经确定,未来将不会改变,将存续于整个贷款剩余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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