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不交会怎么样:支付违约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拘留和列入失信名单
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注意了:支付违约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拘留和列入失信名单等后果可能随之而来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当业主拖欠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支付违约金。被要求缴纳违约金的业主如果对违约金的金额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业主没有缴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未果后,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对于长期欠缴物业费的业主,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物业费的收取需要遵循一定规范,必须遵循定价合理原则、优价原则、微利原则、公平有偿原则和合法合规原则。
因此,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物业费,避免因拖欠物业费而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如遇到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解决或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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