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产权共有的新型住房政策解析
自住房,即自住型商品房,是北京市提出的一个创新性的住房政策。2013年,北京市计划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这些住房的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自住房和共有产权房是两种不同的住房政策,主要区别体现在房子的概念、价格、出售方式和产权年限上。
1、自住房是一种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用于自住的商品房,属于产权共有。房子的产权属于购房人,但在5年后自有住房上市政府将享有权利。
2、自住房的价格要比周边商品房低30%-50%,房屋可以进行抵押。而共有产权房则是政府与购房人按份享有房屋产权,政府所持有的部分房屋产权的使用权让给第一次购房的人,以降低购房人压力。
在出售方面,自住房可以在5年后进行出售,但政府享有优先的购买权。若是政府不予回收,那么房屋在上市交易后升值部分的30%要交给政府。而共有产权房在满5年后即可转让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可转给符合购买条件的人。购房者也可按市场价购买回政府所持份额。
3、自住房有房屋产权证,产权年限是50-70年,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理论上不能出租。而共有产权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可以进行出租,但收入需按所持比例份额分配给政府。
自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在政策上有所区别,但都是为了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购买自住房或共有产权房都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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