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详解:定义、权利与转让规定
房屋使用权是指承租人承租的直管公有住房,是对房屋的实际利用权力。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如房主将房屋租给他人使用。使用权表明你可以使用该房子,但是你不能处分该房屋,因为你不是该房的所有者。而所有权表明你对该房屋拥有处分权利,你既可以将房屋出租,也可以将房屋拆掉等都可以。
房屋使用权拥有者所得到的权利不包含所有者获得所有权利益,比如拆迁时的拆迁补偿对象是所有者而不是使用者。房屋使用权如果上市交易房价比所有权房屋便宜很多,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房屋使用权为房管局所有,与房屋使用权的使用人是长期租赁关系,产权单位不能任意解除租赁关系,不能随便收回房屋,即使收回也会对使用者进行补偿。在遇到房屋拆迁时,房屋使用权在变成产权房后,能获得补偿款,即使不变成产权房,拆迁补偿的补偿款也归房屋使用权人所有。
居住房屋使用权每月要交一定数额的租金,但房屋使用权不用交物业管理费、取暖费以及房屋维修费。使用权房屋可以转让吗未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可以进行承租权(即使用权)的转让和交换。列入可出售范围内的公房,主要是独用成套公房,不可以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但可同步进行政策购房和上市交易。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应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由受让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公房的转让和交换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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