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全攻略:租房、买房、离沪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在生活的大舞台上,无论是租房、购房还是离沪,都可能涉及到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以下是一份详尽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攻略,帮助您在不同情境下顺利完成提取。
一、租房提取
条件:
申请人需在上海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申请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等约定提取委托。
注意事项:
仅可提取一套房屋的租赁费用;
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
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时,需提供相应的施工合同、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等证明文件。
二、买房提取
条件:
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外省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房屋所在地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或直系血亲户籍地,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意事项:
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亲属联系证明及复印件;
购买预售商品房或二手房时,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契税完税证等证明文件。
三、离沪提取
条件:
外省市户籍职工上海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封存、连续停缴满半年及以上;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及其他生效中的提取业务。
注意事项:
提供人事、劳作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或相关证明文件;
出境久居时,需提供出境久居人员批阅表或公安机关签发出境久居有用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时,应提供相应的劳作能力判定结论或医院证明及与原单位的劳作联系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归还住宅贷款时,需提供告贷发放银行出具的告贷余额证明及相关商业性住宅告贷合同;
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时,应提供逝世或被宣告逝世证明及承继人相关证明文件;
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或其他有用证明时,应提供相应的《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证》或其他有用证明;
代别人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时,除契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需供给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或员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时,应供给与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证明和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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